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(nèi)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(nèi)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。
公司董事會于2019年2月21日召開會議。會議應出席董事6人,實際出席6人。會議符合公司法、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(guī)則的相關規(guī)定,會議合法、有效。
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:
一、關于2019年度財務預算的議案
表決結果:同意6票、反對0票、棄權0票
二、關于潘福先生任董事會戰(zhàn)略委員會委員的議案
表決結果:同意6票、反對0票、棄權0票
華潤集團董事會
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